余幼居鲁,少壮远游。履霜雪于北地,治艺业于冰城;好读书遍之于文理,乐明道贯之以中西。陶钧根器,慎用精思。每长怀独善之心,未或忘兼济之志。及长雁归,南天云断,凉都日暖,桑榆水好,潺源六盘。 乃致学法律,伸公义于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剑青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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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5200220061055183
执业律所:贵州衡从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钟山区麒麟路麒麟大厦3栋604号
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:
一、填写《公证申请表》
根据申请要求,用钢笔填写相应的《公证申请表》。
二、提交证明材料
1、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。
若是放弃继承的,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》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》原件。
2、在被继承人(死者)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《死亡户口注销单》原件。
3、遗产若为房屋的,应提交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与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原件。
4、亲属证明。
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、子女和父母构成,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,或村(居)委员会出具并由乡(镇)人民政府签署“以上情况属实”并加盖印章(原件)。
三、公证员审核材料和《公证申请表》
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,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,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。
承办公证员在对《公证申请表》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,会出具一份《受理通知单》,可以凭《受理通知单》进行有关立案、编号、付费、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。
四、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
在规定的时间内,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,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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